17家游泳场所水质卫生不达标

11.08.2015  12:40

卫监部门已责令限期整改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市卫生监督局近日公布了市直管的39家游泳馆的泳池水质采样监测结果。在120份泳池水样品中,17家游泳场馆的41份泳池水部分监测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合格率为66%。

游泳是暑期市民最喜欢的防暑降温方式之一,无论是小区内游泳池,还是社会游泳馆,近期都出现了像“下饺子”一样的情形。为保障市民游泳时的卫生安全,市卫生监督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对全市39家市直管游泳场所进行了池水采样监测,监测内容主要涉及游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6项指标。

监测结果显示,17家游泳场馆的41份泳池水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游离性余氯、尿素和细菌总数。其中,有的单位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四五十倍,对游泳者身体健康带来一定隐患。执法人员已对监测项目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全部要求整改。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公开曝光。

为保证游泳时的卫生安全,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游泳前首先应清洁身体;穿戴泳衣、泳帽、泳镜,按要求穿过浸脚池;游泳期间如需大小便,到浴室内卫生间后,应淋浴再入泳池;游泳后要尽快洗澡,使用沐浴液或香皂进行全身擦拭。游泳者如发现泳池水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20,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