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法院联手36家单位解决执行难

26.07.2016  14:39

7月22日下午,记者从张家口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会上获悉:为实现张家口市在明年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由市委政法委决定,张家口法院牵头,全市36家单位和部门联手,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张家口法院在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后,确定沽源县、经开区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试点法院。两法院要在今年年底率先实现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为有的放矢,抓出成效,中院派出三个调研组分赴各县区法院,了解分析存在执行难问题的难点和原因,摸清底数,以对症施策。上半年两级法院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将列入清理范围的69件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与此同时,张家口法院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建设,实现转型升级,配合做好全国和全省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的全覆盖、全应用。目前,张家口法院已与银行系统完善了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的功能,且与部分银行实现了网上冻结和扣划款项的功能,从2015年1月至今,张家口法院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3万余次,涉及案件6242件。在深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法院内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了财产保全、主动执行等工作流程,实现了立案想着执行、审判考虑执行、执行主动前移的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大执行”格局,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陆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推送和在全市相关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32人。

为了确保全市在明年年底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张家口法院,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6)41号通知精神,经市委政法委决定,将惩戒失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单位及部门由原来的17家扩大到现在的36家,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执行难协调配合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具体任务、完成时限。会上,36家单位和部门代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领导做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各自履行好相关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一致认为:只有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部门参与、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才能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犹如过街老鼠,见之人人喊打,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李青春参加会议,并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强化协作,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