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450家公共场所卫生条件优良

13.12.201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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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获悉,2017年度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已经完成。在市直管的45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A级(优)单位37家、B级(良)单位413家,AB级(优良)率为100%。

近年来,石家庄市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每年进行评价。根据评定出的卫生等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相关单位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笑脸”、“平脸”或“哭脸”,不同的面部表情分别代表A、B、C三个不同级别,即卫生状况优秀、良好、一般。同时,公示信息中还包括责任监督员、投诉举报电话等,方便市民了解监督。

2017年,卫生监督部门结合石家庄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实施情况,全面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分级制度管理。截至目前,对市直管45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定。其中,73家住宿场所A级单位17家,B级单位56家;4家沐浴场所A级单位1家,B级单位3家;50家游泳场所A级单位3家,B级单位47家;141家美容美发场所A级单位5家,B级单位136家。

市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管理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行为,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加A级单位的数量,减少卫生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记者王丽强)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