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2家企业被列首批失信黑名单

13.07.2015  11:06

    7月10日上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包括22家企业的首批失信企业黑名单。其中,环境违法失信企业9家,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13家,针对这两类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也在会上同时发布。

    今年年初,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守信激励机制、严格失信惩戒机制。我省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领域作为突破口,率先在环境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推行黑名单制度并实施联合惩戒,标志着我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首批失信企业的选定,总体上以近期发生、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影响较大为原则,首批黑名单集中曝光了失信企业名称、企业身份登记信息、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案由及处罚结果等具体内容。我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1年。1年届满并经整改后,企业可向处罚机构申请,撤出黑名单。

    9家上榜黑名单的环境违法失信企业为:抚宁县辐条厂牛头崖分厂、秦皇岛市金宝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鑫茂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金方源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新程玻璃纤维厂、唐山马隆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区东盛冶金辅料加工厂、唐山市丰润区巨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沧州海岳化工有限公司。

    13家上榜黑名单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为:安徽信诚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远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秦皇岛市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麒臻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荣威华科贸有限公司、黄骅市顺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水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石家庄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联合惩戒措施方面,我省将对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失信企业,在“信用河北”官方平台上进行公开发布。之后,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工商、水利、电力等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将同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具体惩戒措施有12项,除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外,未按要求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将不得审批或核准该项目,不得予以备案,不得供电、供水。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电供电业务类许可证。环保部门会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对于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黑名单的企业,省住建厅将会同省人社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实施8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供金融机构对当事人融资授信参考使用,进行必要的限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入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河北建筑市场。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