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将5家企业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08.2017  16:08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各市安全监管局上报、省局审核,将廊坊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肃宁县宋占峰水泥制品厂、沧州市兴济福利化工厂、邯郸市诚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安县鑫冶环保有限公司等5家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时,根据《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冀安委〔2016〕1号),这5家企业也将被纳入我省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省安全监管局将向联合惩戒有关部门、省内媒体予以通报,并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发布。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