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区物价局查32家医药单位31家价格违法

27.09.2014  10:10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 通讯员刘志强)近期,石家庄开展了医药医疗行业大检查,其中,新华区物价局拉网式突击检查了32家单位,除乐仁堂药房没发现明显价格违法行为以外,其余31家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界人士表示,医药医疗行业出现大面积价格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蚕食了本就紧张的医保资金,仍需执法部门铁面、合力严惩乱象。

     药品虚假促销瞎忽悠消费者

    位于友谊北大街的X威大药房门口,张贴着“庆中秋惠万家全场商品8折优惠(特价除外)”的大幅海报。检查人员进入卖场,看到“枸杞子特价1元/10g;绞股蓝特价2元/10g;西洋参特价21元/10g”等。

    “这些‘特价’标识的价格无从比较,这在2012年9月20日开始施行的《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中早已明确禁止使用。”检查人员表示,其又随机抽取了几种促销商品,发现“好体面芦荟祛斑胶囊原价128元,现价50元;乌鸡增乳胶囊原价58元,现价25元;壮腰健肾丸原价22.4元,现价17.5元”等商品,在本交易场所并没有按原价销售过。而这种虚构原价,是最典型的价格欺诈形式之一。

    位于兴凯路西头的X寿堂大药房和位于和平西路省医院对面的X姓康大药房,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会员日全场8折(特价除外)”,但检查人员在卖场并没有看到标注“特价商品”字样的药品。经询问,有哪些“特价商品”不参加折扣,全靠售货员脑子记忆。“这种‘特价商品’,‘消费者是否能享受到会员日折扣’全凭售货员一张嘴的做法,属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形式。”检查人员表示。

     有中草药加价超国家规定

    据悉,按照我国现行中草药销售价格管理规定,中草药零售价根据进价实行加价率控制,不得超过35%。

    在和平西路省二院对面的石家庄德X大药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10种常用中草药,发现加价率最低的山药,进价0.048元/g,售价0.07元/g;藿香进价0.02元/g,售价0.03元/g,两种草药售价均达到了进价的1.5倍。而加价率最高的两种药品为麦冬、桔梗,进价分别是0.075元/g、0.05元/g,售价则分别为0.3元/g和0.2元/g,售价均为进价的4倍,加价率高达300%,超过国家规定的265%。

    和平西路的另一家X老中医诊所,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以中医为主,却没有中草药的随货通行证等进货票据,也没有中草药的销售价格公示栏或者价目表。询问坐堂医生草药加价率,一会说不会低于200%否则没法生存,一会又矢口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