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与石家庄市(区)民政局联合参加“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05.12.2017  02:34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省民政厅联合石家庄市民政局、桥西区民政局在省会西清公园参加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在普法活动现场,省民政厅、市(区)民政局普法人员积极宣传社会组织管理、养老事业、优抚安置、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慈善事业、婚姻登记等民政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袋500个,接受群众政策咨询80余人次。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每年12月4日,国家和我省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河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