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年3月起,室内全面禁烟

24.11.2016  19:01

原标题:明年3月起,室内全面禁烟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11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按照新规,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都将全面禁止吸烟。新规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室内全面禁烟,“吸烟区”“吸烟室”将被拆除

从过去餐厅、宾馆、娱乐、公交等场所允许设吸烟区转变为“室内全面禁烟”是此次新规最大的变化。这意味着“吸烟区”“吸烟室”等设置都将被逐步拆除。

■室外六类场所禁烟,其他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禁烟区域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2.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3.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4.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5.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根据新规,市和区政府可以根据大型活动的需要,将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设立为临时禁止吸烟区域。

■室外吸烟点:远离主通道、放置烟灰缸

除上述外,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设定应符合4条规定——

1.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2.设置吸烟点标识、引导标识,并在吸烟点设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标识;3.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的器具;4.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违规罚款:单位2千元至3万元,个人50元至200元

违规惩罚方面,禁烟范围的单位违规,处以2千到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到200元罚款。

为推动上海更好地开展无烟场所建设,新锦江、凯宾斯基、香格里拉等十余家酒店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室内全面禁烟工作,将作为上海市控烟工作的窗口单位,先行先试、严格推行各项禁烟条例。(记者谢文英)

转载:《人民网》(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