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客运、货运、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公约的通知

21.09.2017  17:34

各市(定州、辛集)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遵照许勤省长指示精神,我厅开展了客运、货运、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公约(以下简称“3个文明公约”)征集制定工作。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集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客运、货运、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公约发布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布客运、货运、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公约的重要意义。行业文明公约,是一个行业的“道德标本”,也是统揽交通运输行业的基本行为规范。3个文明公约的制定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动员全行业共筑文明交通大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3个文明公约的公开发布和宣传推广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客运、货运、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公约的公开发布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渠道丰富传播载体,开展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推广,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公众的认知度。厅宣传中心要利用厅网站、燕赵行公众号、报纸等及时发布3个文明公约的具体内容,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公开发布工作。厅公路局、省运管局、省城运局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候车厅及出租车公司等场所,张贴3个文明公约的宣传张贴画,并尽快组织落实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指定专人与厅综运处联系,做好张贴画领取、发放和组织张贴等工作,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张贴工作。

联系人:苗青、王静,联系电话:0311-83054678。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