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客车对携带童车乘客额外收费 已退还

17.07.2014  12:37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市平山客车对携带童车乘客 额外收费10元”的问题。7月16日,河北省交通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平山圣地快客车队营运部部长已向当事人进行了道歉,并将10元费用退还给了当事人。同时,圣地快客车队还对当日班车售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司乘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汽车运价规则》标准收取旅客行包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2014年7月6日,从石家庄市平山县温塘乘坐班车到客运北站,车牌号为:A Y6405(见附件照片),发车时间为下午13:50,我随身携带一辆童车,放在客车的后备箱(见附件照片),除交了正常车费17元外,售票人员竟然因为我带的童车另外再多收我车费10元,总共收费27元,否则不让我上车。这严重违背了“对政府职能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售票员退还多收我的10元额外车费并向我道歉。

     河北省 交通运输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据石家庄市运管处调查反馈,你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目前,平山圣地快客车队营运部部长已向你进行了道歉,并将10元费用退还给你。同时,圣地快客车队还对当日班车售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司乘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汽车运价规则》标准收取旅客行包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