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

30.09.2019  12:53

9月25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石家庄开幕。厅长位铁强出席会议,并向大会作关于《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河北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水源涵养区,但目前河北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脆弱,河湖“四乱”突出,河湖功能严重退化,防洪防汛任务艰巨,执法手段失之于软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制定条例对河湖进行专门保护和治理非常必要。条例的制定全面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张家口、承德两个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河湖保护和治理,保障河湖功能,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确保水生态安全,为全省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条例(草案)》,丁辛戈副巡视员以及厅政策法规处、河湖处、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分组审议,分别听取了小组审议意见,厅政策法规处、河湖处相关负责人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