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进度需引入精细化管理

24.10.2016  15:13

  不少审计机关在审计实务中都会遇到一个比较头疼和麻烦的问题,就是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当年进点实施,但当年并没有审结,留下了一个“尾巴”,还需结转到下年再去“收”。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老大难”问题,在浙江省宁波市得到了破解。10月12日署网站地方动态,对他们的做法和经验作了推介。

  当年的项目当年没有完成,有的审计人员总会说出一些无可辩驳、难以拿其是问的客观理由,比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不及时,项目复杂化程度高,被临时性任务挤占了时间等等。有些审计机关面对这个问题,也表现得很无奈,没有什么高招妙招,只是单靠领导强调和督促来推动。自觉性高的审计人员,会自我加压,强化自我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来年再发生类似情况。自觉性不高的审计人员,即使领导耳提面命,也是我行我素,总是比别人慢半拍。

  当年的项目当年没有完成,等于当年部署的任务没完成,是个“半拉子”工程,自然会影响审计职能的履行,影响投入产出比的绩效指标,影响审计机关的作风建设,更严重的是会拖累和冲击下一年度的项目统筹安排。上一年度的计划没有完成,还必须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继续完成,那么下一年的审计项目计划势必受到挤压和掣肘,下一年的审计工作就势必要受到影响,有些想做的项目就可能难以部署。

  如何避免和杜绝这种情况?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的做法和经验启示我们,光靠教育,晓之以理,以及领导喊话督促,是不行的,还必须加强和完善管理,特别是加强和完善精细化管理。笔者参考浙江宁波市审计局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自身的思考和实践,觉得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要实施“柔性化”精细管理,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张榜公布每个部门、每个项目主审和成员当年需要完成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和工作天数,并在表中以“红星”标志,凸出哪些是去年结转过来的项目,执行者是谁。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就会形成无声的督促力量,哪些跨年度的项目及其实施人员,势必会感到,难为情,不好意思,就会受到鞭笞和促进,从而化压力为动力,加快进度,提高效率,竭力避免再次为大家所“关注”。这是一条比较简便管用的措施,不少审计机关实施后,收效都很明显,不妨一试。

  其二,要科学设置和考核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完成时间,在发扬民主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审计项目按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及公众的关注程度,被审计对象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资金资产规模、业务管理复杂程度及下属单位数量等情况,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简单项目三类,每类项目都概算出工作量和完成时间。同时,明确进度监管和督查部门,以此为依据进行考核,超过一定天数的,分别进行扣分,从而督促审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项目,避免以项目复杂和工作量大为由,拖延时间,开脱责任。

  其三,要加强流程和细节管理,化整为零,注重细节,严控各环节时间进度,以各环节时间进度控制,落实和保证全程时间进度控制,避免一步慢,步步慢的被动情况发生。可以将全程进度管理,细化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三个环节分别进行进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三类项目分别在进点后不同数量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了解及实施方案编制;进点后不同数量的工作人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实施结束后不同数量的工作日内完成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不同数量的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文书代拟稿。对工作繁忙,容易疏忽的问题,也要开发进度监控系统,进行黄灯提醒及红灯警示,便于审计组组长、部门负责人、进度监管人员、局领导及时发现和通报情况,进行督办,同时,也要与审计人员手机绑定,适时进行提醒和督促。

  其四,要同步对审计项目实施“链条”上其他部门,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考核,避免发生其他部门拖项目实施“后腿”,以及项目进度管理受到掣肘的情况,从而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就是说,要对项目审理时间、办公室核稿时间等作出规定。如,规定法规处应当在收到完整的审理材料之日起一定数量工作日内,完成重点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审理工作,一定数量工作日内完成各类项目代拟稿的审理工作;办公室应当在一定数量工作日内,完成对审计结果文书的审核等。(郑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