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审计局“四单”审计法提升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质量

22.03.2017  21:26


  永清县审计局制定实施了“四单”审计法,即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联络单、政府投资项目现场审计实地勘察单、政府投资项目重大跟踪事项审查单。“四单”审计法的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审计程序,明确在跟踪审计中各个环节的审计内容,对施工前期的招投标等关键环节“重点介入”,从施工开始“定时介入”,对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采用“全程介入”,有效地加大了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监督力度,提高了跟踪审计质量。
  1、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卡:在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时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不良的问题及时记录,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审计监督人员明确后签字确认,作为跟踪审计的重要依据。
  2、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联络单:在项目开工前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明确审计内容并留下三方联系方式,便于随时调度、跟踪工程进度,为搞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提供有利条件。
  3、政府投资项目现场审计实地勘察单:审计人员每次实地勘察时记录勘察内容,重点对实地进行测量、察看,并对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堵塞了虚增工程量行为,避免了工程结算中的高估冒算,对竣工决算时能引起有争议的重大项目提前确认、当场签 字。
  4.政府投资项目重大跟踪事项审查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隐蔽工程、设计变更、主要材料设备采购、预付工程款时,审计机关要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和额外签证、及时发现虚报材料、设备价格等漏洞,并监督甲方以合同约定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工程款。另外在跟踪审计中如有发现违规问题,要在审查单中做出相应记录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到工程结算审计时去虚存实,保证审计结果的正确、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