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要从“五个促”来开展工作

17.03.2017  16:35

 

  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部长通道”表示,推动促进中央相关的重大措施、决策落实,看好、管好、用好国家资金,这是审计机关的政治责任、头等大事。审计部门将从“五个促”来开展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促发展、促改革、促安全、促绩效、促反腐”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审计机关要促发展。要把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头等大事。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推动中央稳中求进、精准扶贫等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要持续做好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中要重点关注区域协调发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审计机关要促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国家根据发展实际情况适时推出的新举措,要充分认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在审计实践中,必须以中央精神和实际效果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创新性做法予以鼓励,中央已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顶层设计,但是具体任务落实推进,政策手段的选择,更需要基层的探索。加强审计实践中创新,要按照刘家义审计长所强调的对实践中的创新探索抱有支持、鼓励的态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中的政策创新,有时与若干部门规章制度不符,要区别“敢作为”与“乱作为”,要依赖审计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加以分析判断。为此审计人员应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分析能力,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基本依据,对与之相符的基层创新敢于识别、勇于推而广之,对与之不符的要指出其缺陷,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尽快落地生根。

  ──审计机关要促安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风险隐患,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着力维护国家安全。要密切关注地方财政收支质量,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维护财政安全;密切关注地方金融机构的运营管理、信贷资金流向、风险管控、不良贷款、表外业务、金融创新,以及民间金融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重点揭示违规经营、资产泡沫、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等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重点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情况,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密切关注“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风险隐患情况,维护民生安全;密切关注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情况,维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审计机关要促绩效。我国的绩效审计起步较晚, 绩效审计的综合性较强,需要采用的技术与方法相对复杂,审计评价的内容更宽更广,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绩效审计队伍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资金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一些效益不高或者是低效、无效行为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审计机关要促反腐。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揭示和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审计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