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三个“度”上狠下功夫

17.09.2018  17:09

近日,浙江省召开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要求,审计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三个“度”上狠下功夫。

冯飞指出,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浙江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有力保障,是落实“两强三提高”要求,提升政府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整改一次,提升一次。

冯飞强调,审计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在三个“度”上狠下功夫。一是在审计整改的“力度”上,要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一方面要严格整改要求,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追责力度,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在审计整改的“广度”上,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既要举一反三,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同类及相似问题,与审计查出问题一并研究,同步推进,共同解决;也要点面结合,对行业普遍性问题,主管部门不仅要督促审计地区的整改落实,也要科学指导未审计地区采取自查、内审等方式,查错纠弊。三是在审计整改的“深度”上,要坚持“一抓到底、标本兼治”。一方面,着力查找问题根源,对审计整改中折射出的阻碍改革和发展的机制错位问题,所暴露的程序过于繁杂等越位问题和因制度缺失不利于管理等缺位问题,注重从根子上探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另一方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冯飞要求,要严肃整改纪律,去年省委“两办”印发的《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要求对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形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个别地方在审计整改中弄虚作假,有关责任人已经被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塞责、拖延整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务必要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做好审计整改各项工作。(潘小军 周进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