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就要“入木三分”

06.03.2017  18:32

  笔者在基层审计实践中发现,一些审计查出的问题在整改时,还存在浮于表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鞭辟入里,切中要害,未能形成制度化责任化长效化,问责究责未跟进等诸如此类不深、不透、不实和不到位的现象,导致有些问题看似纠正整改完成了,但时过境迁,又故态复萌,再次出现,不得不启动新一轮整改。

  实践表明,审计整改的力度,是以审计整改的广度、深度和高度做支撑和保障的。可以说,只有保持一定的决心、韧劲和毅力,力求“入木三分”,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通过审计整改,促进构建相应的长效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才能确保审计整改全面、彻底和到位,真正医治“屡审屡犯”的顽疾。做到这一点,笔者以为,当前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虚”的问题。个别被审计单位迫于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压力,会采取一些整改措施,做出一些回应动作,向审计机关作出整改结果的书面告知,但是,不排除“虚晃一枪”、敷衍搪塞、弄虚作假、自说自话、以偏概全的情形,有的也未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未向社会公告。所以,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回访等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查认证,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必要时,对上一轮审计中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杀一个“回马枪”,进行滚动审计,并写入审计报告,借助即时审计的力势,解决审计整改不实的老问题。同时,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将审计监督与上级主管机关的监督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结合到一起,以传导压力,促进审计整改“脱虚向实”。

  二是“空”的问题。现实中,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形成了“为改而改”的工作惯性。因为治标不治本,存在制度“空洞”,难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浮起瓢”, 致使类似问题此起彼伏,治而不绝。所以,相关机构和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共职,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促进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时,摆脱就事论事的习惯,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发现问题本质,查摆问题成因,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举一反三,从个别到一般,提供有益参考,进一步细化、固化经验成果,总结和掌握问题发生和解决规律,完善制度规定,形成“发现一个问题,促进一片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的综合效果。

  三是“浅”的问题。问题纠正和整改了,有的也建立了相关制度,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呢?这是因为一些被审计单位浅尝辄止,误以为审计整改行进到这两个层次,也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制度贴在墙上,放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而没有发威,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就没有生命力。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必须深化审计整改,落实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主办责任,让“人人负责”成为生动现实。所以,笔者认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依据党政问责条例,对整改不力、违反制度、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让问题失去滋生土壤,让每一次审计整改都“入木三分”。
                                                  (李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