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涉县审计局规范审理委员会制度 为审计业务质量“把脉”

15.07.2021  18:34

 


        今年以来,涉县审计局进一步规范审理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审理委员会对审计项目结果文书、重要业务事项等方面的把关作用,切实提升审计业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一是规范参会范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分管审计业务和法规的局领导、业务科室和法规审理科室负责人参加,通过审理会议方式,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集体把脉,充分体现重大审计业务集体决策原则。二是规范审议内容。突出“重大、重点、重要”原则,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行业性审计项目、政府投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等重大审计项目,围绕重点事项、关键内容进行审议,集中精力解决相关定性和处理处罚等重大审计疑难问题和突出问题。三是规范决策流程。会前,要求审计组和审理人员对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建议、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要反复讨论,确保审计程序合规、问题叙述明了、评价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意见恰当,并由法规审理科按规定出具审理意见书;会上,严格审议程序,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原则,对重大问题做出审计决策,确保严谨规范、有序实施。四是规范结果运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和审理委员会议决定,审计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审计报告短板,保证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质量,筑牢审计风险防范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