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审计局突出四项举措强化结算审计质量管控

07.06.2017  10:43

 


            一、建立完善质量把控机制。择优确定审计中介机构,根据其项目报价、企业资质、信用等级、工作业绩等的综合评价及其他情况择优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强化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的复核,建立三级复核机制,有效防范质量风险。
            二、建立健全协审中介管理和考核机制。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对工程结算审计组织形式、审计操作流程、各审计事项节点时效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并与中介机构签订工作服务质量承诺书。对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强化审计过程动态监管。不断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各项业务功能,利用协审单位月报表平台,动态管理审计项目,并通过“科室(审计组)月度业务”和“中心月度业务”两个例会制度,有力推进审计项目进展,合理解决审计争议,定期梳理进度滞后项目情况,实行清零消号计划,有效提高审计项目管理效率。
            四、实行有重点有深度的审计质量检查全覆盖。强化每个被复审项目,由审计组组长对中介机构的咨询结论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结论提交处室负责人进行二审,再由处室负责人将二审结论提交到专门的复审机构,由复审机构牵头组织开展三审工作。层层把关,严格控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