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邑县审计局突出 “四个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5.07.2019  16:2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纪律建设,高邑县审计局在“学、建、查、改”四个字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学”文件,认真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作了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切实增强审计人员严格守规、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的自觉性。
            二是“建”制度,加强监督考核惩处机制。积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结合局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了《审计局考勤签到制度》《审计局审计实施现场管理办法》《审计局责任追究制度》及《审计局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办法》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查”纪律,编织“动态督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的监督网络。始终保持监督检查高压态势,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等方式方法,重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局领导率先垂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效力。
            四是“改”作风,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成效。认真学习王东峰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讲话精神,强化自身建设,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业务工作落实,并将执行“八项规定”“八不准”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审计监督和服务功能,依法审计,切实当好政策落实“监督员”和公共资金“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