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审计局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03.05.2016  12:46

  日前,为有效满足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需求,桃城区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以往审计工作相比该意见呈现五大“亮点”,必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审计工作的指引。
  一是审计范围更广,审计监督将实现“全覆盖”。审计全覆盖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明确要求,而我区以往审计工作只是侧重于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项目以及重点领域、 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还留有审计的“死角”和“盲区”。此次实施意见的正式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审计全覆盖的具体范围和要求,明确规定凡是涉 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都要纳入审计的视野,做到应审 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这意味着审计不仅要查账,还要审人、审物、审政策,比如:一家民营企业使用了国家扶持专项资金,那么就必须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是审计重点更加突出,更加符合“新常态”下的需要。我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包括稳增长、调结构、 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相关政策的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三农”、社会保障、医疗、扶 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同时,还专门提出要加强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这些都表明,在新常态下,我区与时俱进,审计的重 点领域在不断发展改变。其中对于国家政策的跟踪落实情况审计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这也是国务院和审计署的要求。同时,针对“新官不理后账”、审计 决定落实难等诸多问题,我区经济责任审计也将由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向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转变,年度任中审计比重将不少于60%。
  三是审计整改和问责有了“尚方宝剑”。长期以来,从审计的结果不难看出,我区部分乡镇和部门有的问题年年审年年犯,有的单位知错认错不改错,审计一过,问 题“涛声依旧”。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此次我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在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上“对症下药”,显著的特征有3个:第一,明确责 任。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成了“一把手”工程,单位自然更加重视;第二,公开结果。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 单位要认真研究和整改,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还要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问责到位。要求要把审计 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各乡镇办及部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 责。
  四是有效破解审计监督“配合难”这一“瓶颈”。一直以来,我区个别被审计对象依法接受审计意识欠缺,他们有的拒绝提供审计必需的资料或是恶意销毁证据、提 供伪证,有的甚至威胁恐吓审计人员。对此,此次我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和单位配合审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 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因履行职责储存保管相关审计所需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技术文档的单位,都要自觉配合审计工作, 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信息数据。对拒绝、拖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设置障碍、阻碍检查、提供虚假或毁灭资料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审计能力建设将得到加强。为有效缓解困扰审计部门多年人少事多这一矛盾,此次我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规定,要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 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审计人员任用机制,招录审计人员时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专业骨干和领军人才 培养力度,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及相关专业学位教育和技术职称考试;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在机构编制配备上要适当向审计机关倾斜。还规定要建立被 审计单位和对象审计结果数据库,逐步实现审计业务联网。同时,还要求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建立内审机构,每年都要开展自身执行财经纪律的内部审计,审计部门 将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从而全面开创我区审计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