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审计局抓住“四环节”细化案件移送工作

15.07.2016  14:39
  为加强审计案件线索的移送和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案件线索移交的具体行为,提高案件线索移送的实效性和保密性,石家庄市栾城区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从抓住“四环节”着手细化案件移送工作。
  一是抓住收集证据环节,坚持逐级上报。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求审计人员首先向主审或审计组长汇报,由主审商定审计组长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为应当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案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局主管局长汇报案件相关情况。
  二是抓住会议召开环节,明确集体研究。对于审计人员反映的移交案件问题,及时召开由该局局长、分管领导、办公室、法规股、审计组长(主审)参加的业务会,集体确定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决定移送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或要求其提前介入等问题。
  三是抓住责任归属环节,强化各司其职。局办公室负责与移送相关部门的沟通或联系,项目审计组负责协商法规股将应当移送的材料送交移送办理单位,相关部门将案件线索处理意见结果书面反馈给审计局。
  四是抓住建立台账环节,注重登记备案。对于移送审计案件形成的《移送处理书》和相关文件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审计移送事项登记并留存备案,确保移送案件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