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灵寿县审计局就“如何提高审计执行力”提出三要求

14.07.2014  12:01

 

        近日,灵寿县审计局开展“如何提高审计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态度问题。表现为在执行落实中应付了事,“不作为”,“混日子”,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者“怕”字当头,不愿得罪人,遇事避重就轻,歪风邪气不敢管,难事硬事不敢抓。要求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守则,端正审计态度。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开展审计。不仅要把自己的工作看成谋生的职业,更要作为一种理想、一种使命,一种追求。要常思自己工作职位的来之不易,增强荣誉感和危机感,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精益求精,做得精细,对自己的责任和形象负责;审计工作谋划要有精品意识,要高标准、严要求,避免因为出现差错、纰漏,而产生推诿、扯皮。
        二是能力问题。没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执行中唯规定是从,照本宣科,只当“复印机”、“传声筒”。要求审计人员勤于学习,提高审计专业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审计执行力包括审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要靠学习和思考来不断提升。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审计干部,应牢固树立终身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使学习真正成为一种工作责任、生活需求、自觉习惯,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审计干部,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方向性、预见性、创新性。
        三是品德问题。没有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抗拒执行或是有选择性地执行,有利可图的就执行,否则就不执行,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要求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执行的责任、考评、问责等机制,及时纠正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品德问题。通过评价考核来促进执行力的提高,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行“全面责任管理,全面绩效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肆意规避等行为,追究其责任。对因执行不力,贻误工作、贻误发展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