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审计局“四项措施”促进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

13.01.2016  10:47

    一是成立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协调小组。针对审计电子数据定期采集工作,审计局成立由法规科牵头,财政金融科、行政科、社保等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通计算机审计人员组成协调小组,负责相关对口单位数据采集工作。
    二是要求涉及审计数据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做好汇报工作,要确立一名副局长和一名专职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员与审计建立对接以及长效机制,确保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完成。
    三是按时间节点完成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此次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审计厅部署的时间节点、数据采集的版本、数据命名格式等要求高标准完成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
    四是加强审计电子数据采集保密工作。采集工作协调小组以及相关单位人员要注意保密工作,在数据采集、传输、报送等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以及审计保密纪律,确保审计电子数据采集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