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审计局四个“明确”加大“三公经费”审计力度

15.05.2015  19:12


 
 
      宽城满族自治县审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精神,确保县域经济稳步健康发展,近日提出四个“明确”加大对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以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勤俭节约,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促进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明确目标。审计围绕“摸情况、查问题、找原因、提建议、促整改”的目标,提出规范性建议,重在促进领导干部勤俭节约、依法履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二是明确范围。审计依照相关规定,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单位,纳入公用经费的审计调查对象范围,并突出加强对相关单位、项目、资金、事项延伸审计力度。
      三是明确重点。审计突出关注被审计单位“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将存在的铺张浪费作为重点问题进行审计和处置,对照“三公经费”标准和使用范围,检查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摊派,以及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分析是否存在“账外账”“吃空饷”等问题。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纠正或改进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四是明确思路。审计将“三公经费”审计与财政同级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融合,同安排、共部署,做到年度审计不重复、不漏项,以此提升审计效率,加大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