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审计局出台《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理会议规则》

10.06.2014  12:31


        唐山市审计局为推进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强化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理的权威性,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日前研究制定了《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理会议规则》。
        《规则》是对2013年出台的《唐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规范》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共分八章二十六条。一是规定了会议组成及议事规则,对审务委员会的组成、会议召集、参会人员和议事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明确了集体审理会议的审理范畴,确定了八类审计项目必须进行集体审理。三是细化了审理会议流程,对集体审理会议准备及组织、会议主持及程序、会议讨论及审定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详细要求,确保集体审理会议优质高效进行。四是强化了会议落实,规定集体审理会议纪要由法制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法制处督促办理和跟踪落实,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要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审计结论性文件。五是严肃了审理会议纪律,对会场纪律和参会人员的保密纪律、请假纪律进行了规定,为集体审理会议顺利进行和审理事项保密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