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审计局出台《兴隆县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26.12.2017  12:07



            日前,为加强对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承德市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结合兴隆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兴隆县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分别对在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中项目建设单位、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内容程序、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