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审计局“五结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4.08.2015  10:40

 
  一是审计与自查相结合。审计通知书下达后,要求被审计单位提前填写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对未入账的债权、债务、资产作出说明,审计组进点后,根据情况确定抽查面。
  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从账面审计是难以达到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主要围绕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
  三是内查与外调相结合。主要是实地走访与被审计单位有密切经济往来所涉及的单位,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开展的真实情况。
  四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逐步扩大任中审计数量。
  五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一方面在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时,考虑其他项目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衔接的问题,适当扩大审计覆盖面;另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在各项审计工作中,注意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资料库,以减轻经济责任审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