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审计局“三强化”严把审计移送工作

22.03.2017  21:26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要求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零容忍”态度。凡有问题线索,必须查深查透,坚决移送处理。在实施审计项目中,既要重视查找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又要注重揭露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审计移送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移送什么、向谁移送、怎么移送、职责分工、质量责任”等问题。制定了一套严格审计移送工作规程,确保审计移送质量。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发现存在有需要审计移送事项的,审计项目承办业务股和审计组应及时向局领导书面报告并提出移送建议,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拟作移送处理的,进入移送处理程序。按照审计组提出,业务股审核,法规股审理,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局长签发的程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审计查证更“深透”、定性更“准确”、移送更“严格”。通过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处理管理体系,杜绝应移交而未移交、违反程序移交等问题的发生,使审计移送案件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将审计移送工作纳入审计质量考评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移送案件线索经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查处的,给予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加分,作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优先条件。同时,对隐瞒案件线索、该移送不移送、移送工作办理不力等行为,视情节依纪依规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