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审计局“三个环节”加强经责固定资产审计

15.12.2015  10:47

    一是注重审计固定资产购置环节。对于大宗货物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是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是否组织公开招投标。对于符合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和服务支出,是否存在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对于发现的规避招投标行为要一查到底,揭示隐藏的腐败问题。
    二是注重审计固定资产使用环节。要详细审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账外房产和账外车辆,特别是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有无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房屋、车辆,或长期无偿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房产、车辆问题。对于发现的以上问题,要审查问题的根源,揭示出以权谋私的违规行为。
    三是注重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对有固定资产出租收益的机关单位,按照“先报批后出租”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实行公开招租,必要时可采取评审的办法确定出租价格,并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重点关注转租、租期长、租金低的固定资产,查处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腐败行为,防止固定资产收益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