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剑: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学习心得

27.09.2017  22:55



 

            很高兴能够与来自省厅各处室和三个市审计局的同仁共同在南京审计大学这样一个审计专业的最高学府学习,经过短短5天培训,我收获很大,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培训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课余时间,同学们课余探讨学习心得,对热点问题交换观点和看法,既互通了有无,又增进了感情。
            比如,我和法规处崔小兵共同探讨了在六级质量控制的情况下,仍然发生了审计风险的问题,针对近年来审计机关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逐年上升的情况,究竟是哪个质量控制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如何规避和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充分交换了意见。
            二、培训班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开阔了视野,提升了综合素养。比如张熠老师讲解的《大数据审计初探》,给我们介绍了新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参与过社保资金审计项目的同志都知道,最近几年,我们一直在应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来说,审计组会从多个部门采集外部数据,与低保数据进行比对,可以查出死亡冒领低保金、不符合条件领取低保金、重复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等问题。刘悦老师讲解的《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让我意识到,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项目的时候,作为审计人员的我们,一定要注意经责审计项目与一般的审计项目的区别,站位一定要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涉及部门单位非常多、涉及的项目和资金也非常多,确定审计重点的时候,一定要把着眼点放在与领导干部本人直接相关的审计事项上来。就像刘悦老师说的,不能把审计力量和精力放在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在一个市长经责审计报告上,你就算揭示了大量的性质严重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跟市长的经济责任都没多大关系,这就不是一篇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汪自成老师讲解的《依法行政与审计干部法律风险》,提醒我们,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审计执法的过程中,更要注意行政执法的合规性,包括程序合规(比如提前三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包括取证的过程也要合法,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去执法,这样才能规避我们的审计风险。
        三、培训的时间还是太短,感觉还没学够,希望将来有可能的情况下,多举办类似的培训班,让培训的课程更丰富一些,让更多的审计人员提高综合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