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全力配合省纪委牵头开展的全省“六个专项治理”工作

27.04.2016  11:00

  近 日,湖北省启动“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由省纪委牵头,省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配合,组织省、市、县三级对全省财务报销违规问题、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 问题、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湖北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全力配合,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专项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着力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充分认识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虽然得到有效纠正和遏制,但基层财务收支、农村集体“三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的 监管薄弱、违规侵占、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基层群众眼前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暗腐败”以及“小官小贪”、“小官大贪”,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 益,“啃食”了群众获得感,损害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是应对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形势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 是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的有力抓手。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在立场态度、意志品质、决策部署上向中央和省委看齐,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 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二是着力抓好专项治理事项的精准审计。 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的总目标和新要求,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方法,实施精准审计。要全面了解掌 握省纪委和各地纪检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步骤、各项重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配备力量,发挥优势,紧密围绕专项治理的总目标开展工作。增强 协作意识,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协商问题,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审计,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要实事求是,辨证地、客观地看待一些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对突破原有制度规定但有利于资金整合盘活、有利于创新发展、有利于 保护农民利益的,要善于听取和收集各方的意见,为下一步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着力发挥审计在专项治理中的职能优势。 在各项审计中,要做好与专项治理相关检查的结合,把专项治理的检查内容作为审计的重点,突出发挥审计的职能优势。在审计中,要重点监督检查重大政策措施和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重点关注精准扶贫脱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揭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 加强内外协调联动,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经济案件线索,加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协查,提高办案效 率,扩大办案成果;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和促进追责问责,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清单和对账销号制度,切实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