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制定贯彻中办国办四川制定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 对进度和工作成果均有明确要求,成为方案重要部分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简称《框架意见》)精神。
2016年1月至4月,四川省审计厅起草了征求意见稿,5月至7月,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38个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两次发函征求意见,收到修改意见43条。经综合考虑和吸收,对符合改革方向和四川实际的30条意见全部采纳,对未采纳或部分采纳的作了说明,然后达成一致意见。
实施方案以《框架意见》提出的任务为主线,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各级各部门作出统筹安排,明确了任务内容、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而且对进度和工作成果均提出明确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严格执行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制度,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
坚持依法有序。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破解改革难题,依法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审计制度完善;坚持统筹推进。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衔接、协调推进。
——实行审计全覆盖。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进度和工作成果提出要求:2016年制定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规划;2017年前制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规划;2016-2017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8年制定新一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规划。
为实行全覆盖,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基础性监督作用。要求2016年出台加强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2018年前,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建设。
要积极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全覆盖能力。要求2017年完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制度。
还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四川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要求2016年研究制定四川省联网审计实施办法,2018年前构建起四川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基本建立针对省级主要综合管理部门的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比对分析信息化审计工作机制。
——强化上级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和政府。目前审计厅已经印发了《市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明确各市(州)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重要情况、紧急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必须如实及时向审计厅报告。
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对市、县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抄送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2018年完善全省审计工作考核制度。
2016年开展调研,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机制。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厅统一管理,市、县级审计机关结合当地中心工作提出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当地政府审核后报审计厅批准后执行。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强化完善审计制度、的组织领导几个方面的内容做出了规定和要求。(李晓强 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