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720余件

10.07.2015  11:39

  2015年上半年半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各类涉及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审结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共计720余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天,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情况。

  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曹洪涛介绍说,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320余件,判处530余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0余件,判处270余人,比去年全年审结的此类案件还多出60余件。一审共审结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0余件,审结土地、地矿、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案件300余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加强环境审判工作中,我省法院稳步推进环境保护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6个、专门合议庭38个,积极采用“三审合一”模式,将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审判,以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尺度,实现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提升司法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