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型河北系列谈之二

22.07.2016  11:02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实用性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的过程,是科技成果由技术领域向市场领域的跨越。当前,我省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河北,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高区域创新绩效的必然选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的内在要求。熊彼特认为创新有五种表现形式: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新资源配置方式和新组织模式。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新技术、资源配置和组织创新等主要与“投入”有关,而最终的“产出”则是新产品和新市场。可以说,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投入在市场端的最终体现,如果无法获得新产品、新市场,则前面的创新投入就无法体现实际价值。以苹果公司与IBM公司的对比为例,IBM拥有的技术专利是苹果的4倍,但资本市值苹果是IBM的4倍,苹果逆转的根源就在于能够有效地把技术变为产品,而IBM公司虽然拥有大量专利但没有实现转化,没能充分将技术优势转为竞争优势。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关系的深层梳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多类主体,贯穿科学发现、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发等系列环节。从实质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就是理顺各“主体”和“环节”的过程。一是理顺成果转化各主体关系。基于我国的创新体系架构,科研院所与企业在成果转化上存在着理论上的供需关系,但从实际情况看,科研院所的成果产出以论文为主,实用型的发明专利较少,与企业的实用型技术需求存在明显偏差。因此,科技成果转化实质是对各创新主体功能定位、目标方向的重新梳理和界定,建立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二是理顺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关系。这其中主要包括两个关键节点:由科学发现向技术研发转变的节点,核心是技术“中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提高科技成果的技术熟化程度;由生产制造向市场开发转变的节点,核心是“商业化开发”,企业需要围绕新技术的特质寻找到新的市场领域并形成与新技术相匹配的商业模式。只有科技成果贯穿四个环节,跨越两个关键节点,才能最终取得市场认可,打通科技到经济的转移转化通道。

科技成果转化是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核心内容。京津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尤其是北京拥有1/3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的两院院士、1/3的国家专利,是国内最大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从当前看,北京科技市场向外科技输出的地方多为中部和南部省份,河北占北京向外科技输出的技术合同金额总量的比重仅为2%左右。加快提升河北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打造“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协同创新模式,已经成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高我省创新能力的关键。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着力点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一是加快科研院所体制改革,促进科研人员在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双向流动,构建将高校与企业更深层、更紧密联结的成果生产与转化机制。二是加快科研人员评价机制改革,针对以基础研究为重点的科研人员,以研究的前沿性、原创性、突破性作为评价标准;针对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的科研人员,以成果的市场应用、定价和影响力作为评价标准。三是赋予科研人员相应的科技成果处置权以及成果收益权,形成有效的成果生产与转化激励机制。

提升成果转化平台载体。成果转化平台是关联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的桥梁和枢纽,也是优化创新要素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一是着力打造京南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加快推进京津大院大所在试验区共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园区,推进京津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二是推动京津冀科技市场互联互通,构筑京津冀、市域和县域三级联动的科技市场体系,形成科技成果发现、跟踪、筛选和定制机制。三是培育壮大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加速器,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载体的资源聚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社会关系管理能力。

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一是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支撑力度,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中试”等环节的投入力度。二是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壮大咨询、代理、评估、质押融资和托管运营等新业态,建设我省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围绕河北产业链条构建向中高端延伸的知识产权导航体系。三是培育壮大咨询策划服务,提升科技成果由科学研究向市场运作转变过程中的商业化运营能力。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模式。近年来,全球在科研组织模式上形成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美国的制造业创新研究院,广泛联结研发、工程、制造等多个企业、院所,聚焦技术难题和商业化进程,科技成果在研发阶段就带有很强的转化应用目的。我国在《中国制造2025》中也对类似创新中心进行了部署。对河北来讲,一是积极参与国家各类创新中心建设,着力通过“制造业创新中心”这一新渠道引入共性关键技术成果,推动省内各重点行业进行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将科技计划重点聚焦于具有标志性、带动性的重大科学技术,组织联合攻关并示范推广。三是建立并实施科技成果信息汇总与发布制度,将科技成果信息在规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推动科技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