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

10.03.2017  14:37

日前,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完成全市辖区内515家持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其中A级(低级)114家、B级(较低级)176家、 C级(中级)188家、D级(高级)37家,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对每家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

据悉,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根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相对应每年至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分别为1次、1—2次、2—3次、3—4次。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风险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邯郸市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是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的风险特点、许可档案、生产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企业生产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运行等动态因素,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培训、分析评价和建立档案等阶段,合理确定了全市51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二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定《2017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确定了51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频次、监管重点、监督检查方式和具体监管人员,分解任务,压死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加大对监管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质量和问题整改等督查力度,开展不定期抽查、“双随机”飞行检查、考核考评和定期通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通过严标准严制度,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突出问题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食品产业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