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

23.09.2014  12:47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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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22日,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座谈会在河北会堂西华厅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省政府副省长沈小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会议。   王刚指出,《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水利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宣传贯彻好《实施办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三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保证《实施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沈小平就宣传贯彻《实施办法》进行了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共识,明确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的重要性;二是科学把握,认识到水土流失的成因复杂性、治理艰巨性、修复系统性;三是狠抓落实,水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综合施策,务求实效,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会议介绍了我省《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和张家口市、廊坊市政府负责同志就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重点发言。   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相关人员,省直相关单位、石家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张家口、廊坊市政府主管负责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部分平原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