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对保定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导检查

20.09.2017  16:06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7〕44号)的安排,省安委办第七督查组于9月11日至17日,对保定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期间,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验、暗查暗访等方式,听取了保定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抽查了市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等8个部门的文档资料,先后深入莲池区、雄县、涿州市和易县等4个县(市、区),查阅了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资料,抽查暗访了涿州市长途汽车站、保定风车气球电气有限公司糠醛分公司、易县岩峰建材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90项。同时,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宣讲。
  针对“国庆”、“中秋”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督导组对市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巡查盯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巡查频次,切实加强城市燃气、电梯、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时期不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各类游园及群众性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做到国庆中秋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三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 (规划科技处 胡雁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