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出台十条措施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

07.06.2016  16:50

本报讯(记者王渊)日前记者从定州市政府获悉,该市制定出台《定州市扶持科技创新十条措施》,全面落实科技强市、科技兴企、科技富民发展战略。

十条措施》主要扶持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国际合作基地(中心)、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等有关企业、单位、法人、个人、机构和组织。总体目标为实现每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全社会新增发明专利10件以上。

措施》中规定: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机构等单位到该市设立或与该市科技型企业联建研发机构、技术转移平台、成果转化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取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补助经费10万元;取得国家级认定的,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或部分迁入该市,并在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按纳税当年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一次性奖励该企业;同时,加大支持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创新驿站、创新联盟、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此次《十条措施》中还设立市长特别奖,每年评选奖励2名,一次性奖励5—50万元。此外,对有特殊贡献的,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