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定向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

26.09.2014  19:49

  市住建委、市国土局昨日出台文件,“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发生变化,由此前的普通商品房改为定向安置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市住建委、市国土局昨日出台文件规范“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产权和再上市交易管理。其中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定向安置住房,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据介绍,所谓“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和分配,用于安置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搬迁农(居)民,并纳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住房。“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户型、限价格、限交易。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自2007年推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约3000万平方米。

  按照此前的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而此次出台的文件中,确定了此类房屋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房产证上会注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