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评山东官员容错机制:方可有为 完善需时日

31.05.2016  03:50

中新网 5月24日电 美国《侨报》24日发表时评称,近日,山东出台了一份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文件。中国有句家喻户晓的名言叫“失败是成功之母”,“容错机制”正是对这一常识的系统化实践,但机制的成熟完善尚需时日,毕竟探索“容错机制”过程也难免要试错走些弯路。

文章摘编如下:

近日,山东出台了一份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文件。文件明确“除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外”可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4个条件,从而也区分了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本质区别。不难看出,在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此文件的出台实质是在为当下“敢想的人‘开绿灯’,敢干的人‘兜住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近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继续深化改革。这就要求官员拿出魄力和勇气。既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那么在推进改革中走一点岔路、弯路,甚至错路也是难免的。但若因此,有敢想的人被开了红灯,敢干的人被动辄纠责,那势必将制约转型发展,毕竟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另一方面,懒政也是官场的顽疾,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反贪风暴的掀起,让一部分官员秉持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一味“明哲保身”。不做事当然不会犯错,但官员不做事就是误国误民。“容错机制”的出台也间接“警示”了这些官员,做对做错和做与不做是两个意义。

当然,“容错机制”更要避免陷入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一味地打板子,会让干部缩手缩脚;一味地包庇放任,也会惹出祸端。只有一手抓“容错”一手抓“纠错”,才能更好的发挥“容错机制”的作用。因为宽容错误并非纵容犯错。建立“容错机制”的关键是要界定清楚要“”的是什么错,怎么“”、一旦发生错误,如何将影响降低至最小并及时纠正。只有如此,该制度才能为改革凝聚力量,同时避免其成为官员乱作为的“免死金牌”。

中国有句家喻户晓的名言叫“失败是成功之母”,“容错机制”正是对这一常识的系统化实践,但机制的成熟完善尚需时日,毕竟探索“容错机制”过程也难免要试错走些弯路。(钟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