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方联合整治行动 首日查获17宗地铁逃票

10.03.2017  02:06
  记者获悉,整治行动期间,由稽查员、站务人员、运管办队员、民警、义工组成的36个联合稽查组将连续4天于客流高峰时段,在1、2、3、5、7、9、11号线的36个车站开展联合行动,对尾随他人进站的人群或用优惠卡刷专用闸机出站人群进行稽查。本次行动覆盖的车站包括华强路、车公庙等客流大站。   3月7日下午5时,华强路地铁站内随着晚高峰的到来,客流开始逐渐增大。一名使用学生卡进站的年轻男子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我们上前询问要求他出示相关证件,但他称没有带,随后我们让他自报姓名,结果经查验发现与该卡的持卡人不符。”该男子自称没有带钱,并辩称自己是学生使用学生卡没有错。稽查人员李思冬解释,该名乘客属于违规使用优惠卡,是逃票行为,最终其学生卡被扣下,需在7个工作日补交票款后才能领回。截至下午7时,据统计,稽查组在华强路站共发现17名乘客有逃票行为。   据悉,地铁票务稽查联合行动还将于今年的5月、7月、9月、11月在全线网开展,预计共稽查720站次。   尾随逃票和冒用学生卡   据介绍,地铁逃票一般有尾随他人进站、冒用他人优惠卡、跳闸机、伪造证件走边门等几种行为。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深圳地铁查处的乘客逃票案例中,以尾随逃票的情况最为突出,其次则是冒用学生卡。   据悉,被稽查的逃票人员需填记《违规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第28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处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