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安监局多措并举创建无烟党政机关

03.07.2015  12: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精神,倡导机关全体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在机关公共场所和室内禁烟的良好氛围,唐山市安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费连春为组长的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建立举报机制,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号召机关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活动,将禁烟工作纳入到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宣传画,在局机关网站和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烟标语,动员机关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禁烟工作,鼓励吸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戒烟。
  三是落实禁烟措施。要求机关全体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禁烟措施,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设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带头禁烟并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组织或参加各种会议、调研活动、执法检查、公务接待等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相关禁烟规定,严禁吸烟、严禁提供烟草制品,做到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支出。同时,机关各处(室)分别明确了一名禁烟监督员,在监督本处(室)禁烟情况的同时,承担劝诫外来办事人员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责任,做到办公场所无烟蒂、无烟具、无烟味。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监察室定期对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办公场所内禁烟情况,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并将禁烟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中。同时,在局机关网站公布禁烟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