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再次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03.09.2014  17:44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承德市安监局经研究决定,再次下放3项行政审批事项,这是继去年7月下放3项审批事项后的又一简政放权举措,近日,有关下放事项已经市政府第十三届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下放的审批项目为:部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部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即:将五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四等尾矿库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和整改、闭库(含回采)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下放至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委托下放的方式,各县区安监局以市安监局名义行使审批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权,市局对受委托的县区局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县区局及其工作人员,就其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日前,市安监局已就下放工作的办理条件、工作要求等内容印发文件予以明确,以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全部承接到位,下放后的权力运行质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