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至3月16日进京车辆可办理《安检证》

28.02.2017  13:33

   一、纸质《安检证》办理
  2月26日至3月16日,进京车辆(货运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可以办理《安检证》。《安检证》为免费发放,有三种申领方式:
   (一)到派出所申领
  1、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式样可到受理审核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在互联网“河北公安网燕赵警民通( www.hebga.gov.cn )”的“安检证办理栏”飘窗注册登录后下载。
  2、个人申请。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乘车人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
  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申领《安检证》的,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申领人需出示本人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
  3、外国人需要出示护照、签证证件(免签入境的除外)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华侨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居民需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需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到城区街面警务站申领
  城区街面警务站只受理居民个人车辆申请,由申请人出示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乘客身份证。
   警方提示:
  《安检证》设置了有效期限。其中,警务站发放的《安检证》24小时有效;派出所对单位和个人小型客车发放的《安检证》7日内有效,对旅游包车发放的《安检证》当日当次有效;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发放的《安检证》7日内有效。
  申领纸质《安检证》后,应在进京途中将证件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各进京警务站将设置“已检车辆专用通道”,持有《安检证》的车辆,请通行“已检车辆专用通道”。部分“已检车辆专用通道”装有ETC式快速通行设备,对已办理《安检证》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并自动抬杆放行。对未持有《安检证》的车辆,一般情况下,警务站执勤民警将查验司乘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接受安全检查。
  咨询电话:0312-3680110
   二、电子《安检证》办理
  为方便人民群众顺畅出行,河北省公安厅电子《安检证》办理业务于2月26日上线运行。3月17日前,有进京需求的河北号牌小型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的驾驶人可通过“交警在线”APP办理电子《安检证》。
   (一)手机APP可自行下载安装
  “交警在线”APP已在各大手机应用软件市场上线,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安装。目前只支持安卓系统手机。
   (二)电子《安检证》办理步骤
  申领人员需提前1-4天申办电子《安检证》,点击APP主页上的“安检证办理”,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申请安检证”,在页面上输入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类型、机动车类型、机动车号牌、发动机号)、驾驶员信息(包括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所有乘车人身份证号以及上传行驶证正面照片、车辆正面照片、驾驶证正面照片、本人持身份证照片、所有乘车人身份证照片,然后按照要求进行下一步操作。审核通过后可在手机上生成电子《安检证》。
  电子《安检证》的有效期为自发证时间起3日内有效。
   (三)持《安检证》车辆快速通行
  群众办理电子《安检证》后,途经检查(警务)站时可选择“已检车辆专用通道”通行,在没有安装快速通关前端设备的检查(警务)站,驾驶人可向执勤民警主动出示手机中的电子《安检证》,经执勤民警核查后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