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检查引发震动效应

13.07.2017  09:21

        2016年5月,安徽专员办对安徽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该项检查真正推动了安徽省专项资金使用的方向转变,达到了治本的效果,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促长效机制建立的作用,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016年5月,在财政部的统一组织下,安徽专员办对安徽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引起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震动效应。

  检查推动安徽省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转变

  此次对安徽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的检查涉及安徽省亳州市、宿州市等6个市下辖的10个县区。检查中发现10个县(区)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用于人员、办公等保障类经费2.2亿元,其中8个县挪用专项资金257万元用于和秸秆禁烧无关的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

  2016年12月12日,财政部在中央有关媒体发布《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通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锦斌、代省长李国英第一时间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开展专项检查、追回违规资金、严格问责处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督查等要求。

  安徽省财政厅、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挪用专项资金的8个县(区)财政局给予全省通报批评,约谈10个县(区)及所在的6个市财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对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同时,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发改委和省审计厅组织五个检查组对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全省共整改纠正问题245个,涉及资金2.18亿元,其中单位归还资金6522万元,个人归还资金9万元,74个单位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

  处理决定下达后,相关地区和部门立即将违规资金全部收回,并行政处理4人,组织处理15人、党纪处理4人。安徽省级有关部门还结合安徽专员办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安徽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明确政策和资金扶持重点向秸秆的综合利用这一治本方向转化,下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相关产业发展。2017年6月还在合肥举办了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通过搭建秸秆综合利用产品与技术、产业与资本交流交易平台,助推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这项检查真正推动了安徽省专项资金使用的方向转变,达到了治本的效果,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促长效机制建立的作用,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守住监督检查这个阵地

  安徽专员办党组始终高度重视财经纪律等专项检查工作。专员办转型之后,安徽专员办牢牢守住监督检查这个阵地,与预算监管同步推进。这次检查是与绩效评价同时开展,办领导统筹全办力量,要求监督检查处牵头,业务三处共同参与。在检查中充分利用业务三处已建立起来的数据库、资料库、案例库等资源。业务三处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处开展查前培训、资料提供、政策解读、现场检查以及处理处罚决定督促落实等工作。专项检查处理决定下发后,监督检查处向业务三处移交全套电子版检查资料,增强检查成果共享力度,避免检查与日常监管脱节。在检查期间,办领导先后赴五个检查小组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指明方向,要求检查组充分发挥每位参检人员的作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检查要做出成效,关键在于思路,在于方法。对于每项检查,安徽专员办都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努力提升检查成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中2014—2015年安徽省涉及资金是10.6亿元,安徽省将其统筹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项目,覆盖全省16个地市、3个省直属农场。资金下达到各乡镇后,费用化倾向明显。呈现出资金链条长、受众主体多、单项金额小、需要核实环节多等特点。需要沿着资金链条从省—市/县—乡镇—具体个人或企业逐级核实,核实难度极大。安徽专员办向财政部汇报后,决定抽查其中资金规模较大的10个县(区)。在这次检查中,安徽专员办一是有效运用了“三个围绕”的检查方法。即围绕资金具体用途,检查项目支出合规性;围绕资金拨付流程,检查预算执行及时性;围绕资金管理特点,检查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二是充分利用非现场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由于抽取的每个县区下面又涉及到10—20个乡镇,每个乡镇又涉及众多村,安徽专员办采取了至少现场抽查2个乡镇、其余乡镇将资料送审的方式来扩大检查覆盖面。在送审前,设计统一的表格由各乡镇填报。表格设计体现了乡镇自查和送审重点复核的双重目标,大大提高了送审检查的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发挥综合组在沟通协调、统一口径、问题解答方面的作用。通过设立综合组的形式,在各检查小组之间初步形成检查标准化操作平台,确保各组在检查范围、问题认定等方面的统一,全面提升了检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在大气防治专项资金检查中,安徽专员办坚持专项检查合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对10个县的底稿逐一进行合议,确定问题分类、定性,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保证口径统一,在检查期间还多次向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经建司相关同志请示。检查中建立廉政责任反馈制和检查公示制,按照标准向被检查单位缴纳交通和伙食费,强化外部监督。同时落实外出组织生活制度,设立临时党支部,强化“两学一做”学习,在工作中主动增强   “四有意识”,践行   “四讲四有”,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发扬奉献精神;设立党风廉政纪律监督员,专门监督检查组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廉政等各项纪律的执行。各小组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汇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确保了检查队伍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