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四个一”推进审计质量建设

11.01.2019  12:51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牢固树立“质量强审”意识,不断进行实践创新,优化审理方式方法,构建“四个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健全一套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在现有《审计组业务例会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制度基础上,2018年结合全市审计管理创新年活动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若干规定》《合肥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审计现场沟通、审计质量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初步形成了覆盖全过程的审计质量规范体系。

二是严格执行依法依规审理模式。 立足审计全覆盖,根据审计项目分类、分层次开展跟踪审理、现场审理、集中审理,探索出符合合肥市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如针对预算执行审计政策性强、覆盖对象广的特点,开展审计实施方案前置审理,严格把控审计方向和重点;针对经济责任、政策跟踪等项目审计关注点多、时间跨度长的特点,增加前置审理环节,开展跟踪审理,对规范程序、完善取证等依法审计内容进行提前介入。对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理会议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集体审议和审定审计报告,切实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一系列项目评优评查活动。 以审计项目评优为抓手,通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审计案例、优秀主审等一系列评选活动,调动了审计人员创先创优,勇争一流的积极性。2017年度以来,有2个项目获得全国表彰项目,8个项目获得全省优秀和表彰审计项目。每年定期对该局所有业务部门进行审计质量检查,对审计履行法定程序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回头看”,实行“清单式”通报,逐项开展问题整改,有效促进审计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四是明确一项审计质量考核机制。 根据审计组职责分工和审计质量控制要求,出台《审计项目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证据获取、组内复核、法规审理、文稿审核、报告质量等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审计组、业务处室和每一名审计人员。将审计责任追究与审计成果激励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审计业务考核,以绩效考评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张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