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保支付主打按病种付费

13.10.2017  15:53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安徽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过去,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弊端是容易造成过度治疗,感冒发烧可能花去数千元。今后,安徽省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所谓的按病种付费,指的是将整个治疗过程的费用打包,患者在医院无论花费多少,都将按照“付费标准”来付费,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安徽省每个城市按病种收付费不少于100个病种。

  按规定,从2017年起,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分别选择不少于150个病种(病种组)实施按病种付费,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新农合总出院病例数的50%。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也要结合实际,选择不少于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总出院病例数的30%。

  该省还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将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病种和中医住院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行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激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医保管理。中医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应包括中医药服务提供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