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法院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打造“枫桥经验法院版”纪实

06.11.2019  18:31

今年4月30日,安国市西城镇西城村李某为儿子办婚宴时,因饭菜有异味,与置办宴席的流动餐厅负责人刁某发生争执,扣留流动餐厅桌椅、厨具,并拒绝刁某等人离开。接到西城村村委会主任的求助电话后,安国市人民法院驻西城镇法庭人民陪审员马义欣立即到现场。马义欣经反复劝说,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免除婚宴费用的基础上,刁某一次性给付李某物质、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赔礼道歉。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圆满解决。事后,李某、刁某还分别为法庭送上一面锦旗,以表达谢意。

这是安国法院在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安国法院按照省高院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不仅实现了“一乡(镇)一法庭”的全覆盖,而且还在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诉源治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效果明显。据统计,仅今年以来,该院各乡镇法庭共受理各类纠纷412件,调解成功312件,解答群众咨询421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009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1706次,化解各类信访积案12件;全院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物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收案741件,同比下降9.72%,源头治理效果初步显现,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行之有效的“枫桥经验”生动实践。

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有效巩固基层政权

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安国法院自觉置身于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努力在乡镇法庭建设创特色上下功夫,夯实社会基层治理组织基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在驻乡镇法庭人员的配备上,安国法院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将选任的74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配备到乡镇法庭工作。为栓心留人,安国法院做到补贴到位、保险到位、奖励到位“三到位”:由市财政每年拨付149万元,给每名人民陪审员每月发放1680元作为工作补助;投资10万余元为每名人民陪审员缴纳人身意外险;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使人民陪审员同时兼任人民调解员,对其所办案件经司法行政部门确认后每件给与30-2000元奖励,极大激发了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

在乡镇法庭职能的拓展上,安国法院除要求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职责和化解纠纷的主业外,还赋予他们协助送达、协助执行、协助诉中调解、协助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工作内容。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协助送达56次,协助诉中调解15次,协助执行12次,执结案件12件,涉案标的额29万元,协助搜集线索26条,充分发挥了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作用。

在乡镇法庭的管理上,安国法院建立在线综合指导中心,下辖乡镇法庭全部安装视频在线综合指导系统,实现了线上指导调解、线上培训、线上解答咨询等功能。今年以来,安国法院已对驻庭人民陪审员培训333次,在线交流192次,为社会基层治理注入了科技动力。

安国法院还积极推进无讼乡镇创建活动,打造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辖区5个村达到无诉讼、无涉诉信访的标准,12个村诉讼量同比不同程度下降,初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畅通诉非衔接渠道,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诉源治理”,是以很小社会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更是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的重要途径。安国法院充分发挥乡镇法庭支点作用,畅通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诉非衔接渠道,主动作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存量。

工作中,针对工作职能和农村生活特点,做到调解纠纷而不影响百姓生产,将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并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说事”的方法调解纠纷,变“坐堂”服务为现场服务。

安国法院积极构建乡村两级调解体系,实行驻庭陪审员包村制,并与民调人员面对面对接,实现了矛盾调解责任制和网络化,直接对接自然行政村和村民调组织,负责办理村民直接请求的纠纷处理和乡镇法庭委托调解的案件,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增量。适宜调解的予以调解,不适宜调解的予以流转立案。对不属于诉讼的事项,推送到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

8月23日,西城镇人民法庭收到东王奇村支部书记的“求助”,称本村的修路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希望人民陪审员出面调解。人民陪审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到因村民阻碍推土机施工,正在修建的路段也被迫中止。第二天一大早,西城镇人民法庭的六名陪审员在马义欣组长的带领下,放弃周六的休息时间,再一次来到修路现场。首先与施工队沟通,尽量减少施工对村民房后土坡的影响,而后又对村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一边说明阻碍修路的严重性,一边劝导几户村民将目光放长远,修路是为全村谋福利。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人民陪审员的真诚打动了在场的几户村民,他们纷纷表示理解,并说愿意为村里的公益事业做贡献。伴随着“嗡嗡”的推土机轰鸣声,陪审员看着推土机完成作业后才放心的离开。原本棘手的困难在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下快速得到解决,东王奇村修路工程开始顺利实施。

安国法院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和司法确认制度“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的独特优势,开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该院与安国市司法局合作建立诉前联合民调委员会,依托乡镇法庭,强化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保障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工作有效运行。

安国法院通过海报、“大喇叭工程”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公开乡镇法庭及驻庭人民陪审员的联络方式,在辖区塑造了乡镇法庭是“民事纠纷110”、有纠纷找乡镇法庭的社会品牌。如今,当地80%民事案件当事人把乡镇法庭当做解决纠纷的首选。如伍仁桥大集期间发生一交通事故,该乡镇法庭人民陪审员接到群众电话后立即奔赴现场处理,等公安交警部门到达时已圆满化解。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安国法院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在乡镇法庭健全诉调对接、多元解纠纷机制,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使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走向“百花齐放”。

安国法院出台《诉调对接及繁简分流实施细则》,推进诉前调解精细分流。对于乡镇法庭直接受理的矛盾纠纷,以及由安国法院分流到乡镇法庭的矛盾纠纷,乡镇法庭可根据纠纷性质,通过驻庭人民陪审员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方式进行化解。其中家事相邻关系等案件由村民调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涉行业主管部门的纠纷由劳动仲裁、医疗调解委员会等优先调解,有效提升了调解质效。

安国法院完善立案与调解、调解与速裁、速裁与普通程序的衔接机制,推动诉调对接精细化。对于乡镇法庭无法诉前化解的纠纷,视复杂程度转入速裁、普通程序审理,实现案件分层递进、多级过滤,确保集中优势审判资源审理大案、难案。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与新旗帜。安国法院充分发挥乡镇法庭最密切联系农村、最直接接触村民的“桥头堡”作用,倾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基层阵地,努力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安国各乡镇法庭深化法治观念传播,积极涵养乡村良好法治生态。他们通过打造“大集法庭”,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素养,自觉以法律约束自身行为。同时,通过协助村委会建立村规民约方式,提倡良好社会主义风尚,倾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乡村社会发展注入正能量。

此外,安国各乡镇法庭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司法专业性与法治文明、传统文化相结合,涌现出西城镇法庭、明官店乡法庭、西佛落镇法庭、伍仁桥镇法庭等一批乡镇法庭特色品牌,通过法治文明引导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