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食安办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

16.09.2015  02:32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推进力度,确保第二批、第三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省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第二批、第三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范围及时限:将未完成创建任务的7个首批创建县(市、区)纳入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及评价范围,第二批创建县(市、区)创建活动时间由原定的1年整体延长至1年半;凡未参加首批和第二批创建活动的县(市、区)纳入第三批创建范围,第三批创建活动的起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通知》还就《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综合评价细则(试行)》修订和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食安办要结合《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实施情况,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创建县(市、区)意见,并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收集汇总的修改意见反馈省食安办。二是已完成创建任务的首批创建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出现“创建一阵风”现象。第二批、第三批创建县(市、区)要抓住机遇,多措并举,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当地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三是各地食安办要对参加第二批、第三批创建活动县(市、区)进行分类指导,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通报。省食安办也将继续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并将创建工作成效与各地年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