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20.06.2014  12:26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组织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各地要结合全员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总体部署,尽快组织开展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市属及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市属以下(不含市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企业组织所有员工开展全员培训。要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以及《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1~3028—2008)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编印考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培训档案。对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任职资格。           二、切实加强汛期行业安全监管。 针对 暑期洪涝、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性特点, 结合整体工作安排,进一步 加大对液氯、液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督促企业根据天气预报和灾害预报信息,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汛防雷防自然灾害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必要时停止生产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雷检测,加强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相应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积极做好生产储存环节的防洪防涝准备,防止出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环境污染事故。督促各危险化学品单位,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汛期值班看守力量,保证领导在岗带班,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和队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和装备,保证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三、继续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要 按照省局《关于调整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4〕61号)要求,做好油气管道管理职能划转,交接油气管道相关安全监管资料。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析油气管道的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摸清管道占压、重叠交叉、防护距离不足的有关具体情况。督促管道权属(运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道安全设施,加强巡护管理,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防范事故发生。对梳理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以及相关油气管道存在的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足以及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搬迁、清理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负责部门、整改步骤和整改时限,尽快组织实施。           四、严格事故责任认定,严肃查处事故企业。各地要进一步严格事故发生责任的认定,特别是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事故调查相关责任的认定。对发生死亡事故,认定存在《通知》中相关问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对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请各地尽快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及省局相关要求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家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局监管三处。           联 系 人:夏华强           联系电话:0311—87907543  87803053(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8日

附件列表: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doc